冀科計函〔2015〕53號
河北省科學技術廳
關于征集河北省科技專家庫專家的通知
各設區市科技局、省直管縣(市)科技局,國家級高新區,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按照我省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有關精神,為進一步規范我省科技專家使用,建立標準統一的科技專家庫,全面支撐我省科技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咨詢及項目評審評估等科技管理工作,自通知發布之日起,省科技廳組織河北省科技專家庫專家推薦和信息填報工作。請各有關單位按照專家入庫標準、程序等要求,認真組織專家推薦和信息填報。具體要求如下。
一、入庫專家標準
河北省科技專家庫是科技創新治理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應由科技界、產業界和經濟界的高層次專家組成。入庫專家原則上不超過70周歲(194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應熟悉相關行業或領域的新發展動態,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和較強的分析判斷能力,在時間和精力上能夠保證完成相關咨詢、評議、服務等工作。
入庫專家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在相關領域工作五年以上。
2、作為負責人承擔過省級及以上支持的科技計劃(專項、基金)項目(課題)或省級及以上科技獎勵獲得者。
3、國家級創新型(試點)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行業骨干企業、轉制院所等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國家級高新區管委會、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委會及其聯盟、創業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學會)、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及科技類社會組織的創業導師等高級管理人員。
4、在主要國際學術組織中任中高級職務。
5、來自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是技術總監或技術骨干;來自高新技術企業,2014年企業產值在2000萬以下的,是企業技術總監,2014年企業產值在2000萬元(含)以上的,是技術總監或技術骨干;來自央企、轉制院所的,是技術總監或科研骨干。
6、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是技術總監或技術骨干;規模以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河北省高新技術企業(2014年企業產值在2000萬以上)的技術總監或技術骨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河北省高新技術企業的技術總監。
7、作為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過10篇以上被SCI、EI、ISTP索引收錄的論文。
8、在具有國家、省級科技經費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中主要從事科研經費審計工作的注冊會計師、或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等財務審計部門負責人。
9、知識產權法、民商法等相關領域,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專家或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10、創業投資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擁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資本市場銀行信貸以及保險等機構的中高級管理人員。
二、申請入庫要求及程序
1、河北省科技專家庫是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各設區市科技局、省直管縣(市)科技局、國家級高新區、省直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組織動員及專家推薦工作。
2、各單位應按照科技管理部門的部署要求,對照入庫專家標準,做好本單位入庫專家的推薦和信息審核工作。
3、各單位確定推薦專家后,由單位管理員登錄河北省科技廳網站“業務大廳”—“河北省科技專家庫”,自行創建專家帳號并發放。
①已在“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平臺”注冊的單位管理員用戶,無需重復注冊,直接使用已注冊的單位管理員的用戶名、密碼登錄河北省科技專家庫系統。
②未在“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平臺”注冊的單位管理員用戶,請點擊“單位用戶注冊”鏈接,首先到“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平臺”進行單位管理員用戶注冊。
4、專家收到帳號后,應及時登錄系統,完善充實個人信息,并提交單位審核備案。
5、經單位備案后的專家信息直接推薦至省科技廳,無需報送紙質材料,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15日。
6、今后省科技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咨詢和項目評審評估等各類專家將從專家庫中抽選。單位和個人必須對專家信息認真核對,如有弄虛作假等行為,將記入個人和單位信用檔案。
政策咨詢:省科技廳計財處 0311-85889149
技術支持:省電子信息技術研究院 0311-85866036
河北省科學技術廳
2015年6月25日
附件:河北省科技專家庫專家信息表(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