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科成市函〔2015〕26號
河北省科學技術廳
關于組織開展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
推薦工作的通知
有關單位:
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已經啟動。國家獎項目推薦渠道有地方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行業協會(學會)及有關專家。國家獎勵辦下達我省推薦指標8個,其中自然科學獎項目2項、技術發明獎項目1項、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5項。科學技術進步獎企業創新工程項目、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項目指標另行申請。為做好我省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獎種
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國家科學技術獎企業創新工程項目、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二、推薦項目的基本條件
推薦項目應具有重大科學發現、重大技術發明、重大科學技術創新,應用效果明顯且在全國層面有較強競爭力,符合《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和《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獎勵范圍和評審標準,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推薦國家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供的主要論文論著應當于2013年1月1日前公開發表,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于2013年1月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2、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推薦。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推薦項目的完成人參加國家科技獎評審。
4、2014年、2015年獲獎項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為前三完成人推薦201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
5、該項目未獲得過國家科學技術獎,2015年度通過國家科學技術獎形式審查進入評審程序未授獎的項目,不能再次推薦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
6、無知識產權爭議。
三、推薦方式
項目推薦采取自由申報、擇優遴選、省政府推薦的工作程序。為確保推薦項目高水平、高質量和高中獎率,國家獎項目的推薦,采取項目申報單位預填項目推薦書,省科技廳根據國家下達指標組織專家擇優確定推薦項目,對擬推薦項目及其主要內容進行公示,省政府行文正式推薦的辦法。
四、推薦程序
(一)項目申報(2015年11月30日前)
1、預填項目推薦書。項目單位或項目課題組按照《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相應獎種的填寫說明,客觀、真實、準確地填寫項目推薦書(不要求準備附件);
2、做好項目的遴選答辯準備工作。制作PPT匯報材料,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名稱,主要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曾獲省部級獎勵情況,擬參評組別,立項背景,自然科學獎發現點、技術發明獎發明點、科學技術進步獎創新點,與國內外先進水平對比及有關重要客觀評價,論文專著引用及項目推廣應用情況,研究的局限性,經濟和社會效益,以及對學科及行業的推動作用等。時間不超過15分鐘。
(二)擇優遴選擬推薦項目(2015年12月上旬)。省科技廳按照國家科技獎勵推薦工作要求,根據項目情況,組織專家對項目及項目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和指導,擇優確定擬推薦項目。
(三)擬推薦項目在線填寫推薦書并上傳附件材料(2015年12月上旬-2015年12月30日)。登錄國家獎勵項目推薦系統,按照省科技廳分配的推薦號和密碼,按照要求在線填寫推薦書和上傳附件材料。
(四)公示(2016年1月上旬)。擬推薦的項目,按照《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中公示的內容要求,由項目申報單位和省科技廳組織,分別在項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和河北省科技廳網站進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項目單位將項目主要內容在項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的情況,要形成獨立文字材料,與推薦書一并報省科技廳。
(五)省政府推薦(2016年1月中旬)。公示無異議的項目報省政府,以省政府辦公廳公文正式推薦。
(六)省科技廳在線填寫推薦意見并提交。(2016年1月下旬)。省科技廳2016年1月24日前在線填寫項目推薦意見并向國家獎勵辦提交。推薦項目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公示情況于1月25日報送省科技廳,省科技廳1月28日統一報送國家獎勵辦。
五、項目遴選報送材料要求
請有意參加國家獎推薦遴選的項目,將紙質版推薦書(不附附件)一式10份報送至省科技廳,電子版PPT答辯材料發送至聯系人電子郵箱,截止時間:2015年11月30日。
項目遴選答辯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聯 系 人:高素清、楊玲
聯系電話:85816252、85829164
電子郵箱:hbkjtcgc@163.com
郵寄地址:省科技廳成果與技術市場處(石家莊市東風路159號)
河北省科學技術廳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