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火字〔2015〕276號
科技部火炬中心關于開展2015年度國家級
科技企業孵化器評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
為引導我國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健康快速發展,提升管理水平與創業孵化能力,進一步營造新時期我國科技型創業企業成長的良好環境,我中心將開展2015年度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評定工作。請你們按照《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辦法》(國科發高[2010]680號)的相關標準和本通知要求,積極組織開展轄區內科技企業孵化器的評審和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大力推動簡政放權。2015年度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由省級科技主管部門組織開展評審工作,科技部終確定。
二、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需按照《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辦法》(國科發高[2010]680號)的相關標準和本通知要求,組織開展2015年度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評審工作。在組織評審工作過程中要嚴格執行評審紀律,對在申報和評審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國家級參評資格,并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評審合格并推薦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數量,原則上不超過該地區近三年認定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數量平均值的1.5倍,西部地區及經濟欠發達地區可適當放寬。
三、省級科技主管部門對擬推薦上報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應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孵化器的法人機構名稱、地址、孵化面積、在孵企業數量。
四、省級科技主管部門請于2015年12月30日前向科技部火炬中心郵寄報送推薦材料一份。推薦材料包括:推薦函及推薦表(附件1),推薦的孵化器申報材料(按照附件2、3、4要求),評審專家信息表(附件5)等,材料包括紙質及電子版(刻錄光盤)。
五、科技部火炬中心對地方推薦的科技企業孵化器進行審核。對審核通過的科技企業孵化器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無異議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部確定為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級孵化器必需按《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辦法》要求上報2015年度火炬統計數據,接受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年度考核,連續兩年不合格取消國家級資格。
聯 系 人:孫啟新、安磊
電 話:010——88656206,88656201
電子郵箱:sunqx@ctp.gov.cn
郵寄地址:北京西城區三里河二區甲18號,孵化器管理處,100045